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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共生理论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策略研究

来源:中国期刊网 分类:经济 发布时间:2020-07-17 浏览:0

  摘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不仅是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新期待、丰富优质文旅产品供给的重要路径,也是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激活文化和旅游资源潜能、不断催生文旅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必然要求。文章基于共生理论框架,阐释了文化和旅游融合共生的条件、单位、界面、模式和环境,分析了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内在逻辑与机理,然后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为例,阐述了其在融合发展中的现状与问题,并就此提出了增强共生单元能量、优化共生环境、构建一体化互惠共生模式、拓展共生领域等发展策略。

  关键词:共生理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大运河文化带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60(2020)01-0040-09

  《中华文化论坛》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光大民族传统美德、繁荣社会科学研究,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办刊宗旨。

  一、引言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文化和旅游相互渗透、融合共生已经成为客观发展趋势。通过发挥文化资源优势、提升旅游品位、丰富旅游业态、拓展旅游空间,可提升当前旅游魅力;通过发挥旅游产业化、市场化优势,丰富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供给方式、供给渠道和供给类型,可不断提升文化发展的活力。特别是自2018年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组建以及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机构职能整合以来,融合发展的行政壁垒逐渐被打破,文化和旅游融合进程不断提质增速。

  大运河是中国古代人民创造的一项伟大工程,是一条流动的、活着的世界级人类文化遗产。沿线的水工遗存、运河故道、古城古镇等物质文化遗产超过1200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450余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54座,5A级景区93家,4A级景区1200多家,沿线8省市文化产业年增加值占全国比重超过50%,旅游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可以说,大运河沿线是我国文化和旅游业发展的战略脊梁带,推动其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具有重大的示范意义与战略价值。基于此,本文以共生理论为研究视角,以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为研究主题,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为实证研究对象,梳理了其融合发展的现状与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策略建议,以期为更多区域的融合发展提供理论借鉴和实践参考。

  二、共生理论及相关应用研究

  1.共生理论概念、内涵与机理

  “共生”(Symbiosis)一词来源于希腊语,原是一个生物学概念,最早由德国真菌学家德贝里(Aton de Bray)在1879年提出,具体指“不同种属的生物按照某种物质联系有机密切地结合在一起,在共同生活中彼此均获得利益但彼此不能分开生存”。我国学者袁纯清于1998年在《共生理论——兼论小型经济》一书中首次引入共生理论,并运用共生理论对我国小型经济问题进行了分析。其认为:共生不仅是一种生物现象,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共生不仅是一种自然状态,也是一种可塑状态;共生不仅是一种生物识别机制,也是一种社会科学方法。

  共生理论聚焦共生单元(U)、共生模式(M)和共生环境(E)这三大基本要素(见图1),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共生系统。其中,共生单元是共生关系中能量生产和交换的基本物质单位。共生模式也即共生关系,指共生单元相互作用或结合的方式,按照行为方式可划分为寄生、偏利共生、非对称互惠共生和对称互惠共生四种模式;按照组织程度可划分为点共生、间歇共生、连续共生和一体化共生四种模式。共生环境是共生关系得以存在的外在条件,是除了共生单元以外的所有因素的总和,依据影响效果划分分为正向环境、中性环境和反向环境。此外,将共生单元进行信息交换、能量传输的媒介和通道称为共生界面。从发展目标来看,共同进化、共同发展、共同适应是共生的本质,共生理论倡导的是构建一种彼此作用、互惠共存、稳定正向的共生模式。

  2.国内相关领域的应用研究

  共生理论不仅在生物学界引起巨大反响并得到深化,而且在20世纪50年代后,随着学科间的相互渗透和交叉融合,也被逐渐运用于建筑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其中在区域经济合作及产业协同发展领域的研究成果尤为突出。旅游业作为一个综合性极强的产业,涉及多个环节和利益相关者,因此,作为研究主体之间关系的共生理论被应用于旅游学研究是一种历史必然。从研究内容上看,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区域旅游合作方面,钟俊(2001)创造性地对旅游共生的含义、特质、表现形式和措施作出论述,开启了国内关于旅游共生研究之先河。之后,学者们如吴泓、顾朝林(2004),朱德亮、张瑾(2009),陈玉涛(2011),陆相林等(2016)主要针对某一特定区域展开实证研究,并就结合实际提出该区域的旅游合作共生模式。第二,在利益相关者方面,纪金雄(2009)首先运用共生理论分析了生态旅游的核心利益相关者,提出应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生态旅游一体化机制来保证生态旅游的最佳可持续发展状态。近年来,共生理论在文化遗产地、古村落保护与旅游开发中的应用研究也不断深化。第三,在旅游与其他领域的异质共生方面,徐虹等(2008)对体育旅游共生进行研究,分析体育旅游的共生要素,并探讨体育旅游共生模式。丁艳平(2010)利用共生理论制定主观量化指标评价体系,为生态旅游提供政策工具。武曼(2011)对旅游景区与房地产共生关系进行研究,通过明确四种共生环境,分析六种共生模式,最终得出互利共生模式是最优模型的结论。

  由以上分析可见,国内共生理论相关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研究领域从同质共生向异质共生不断拓展。但目前,关于文化和旅游共生的研究还较为匮乏,且多以产业共生为出发点,并未对文化和旅游融合的机制与模式作出明确阐释和分析,也缺少对共生关系界定、共生机制培育路径的深入研究。针对此情况,本研究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在国家大力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的背景下,结合大运河文化带沿线城市的文旅融合实践,探索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共生规律,以期为构建合作共赢的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模式提供方法借鉴。

  3.文化和旅游融合的内涵探讨

  近年来,文化与旅游加快融合,二者关系日趋紧密。旅游集物质消费与精神享受于一体,旅游与文化密不可分。旅游是修身养性之道,中华民族自古就把旅游和读书结合在一起,崇尚“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旅游业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相辅相成、互相促进。2009年9月,原文化部和原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正式提出了“灵魂”和“载体”说,“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成为对二者关系的重要概括。文化和旅游部组建以来,明确了“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工作思路,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

  在理论层面上,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于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进行了深入探讨,研究成果颇多,但关于文化和旅游融合的内涵尚没有明确统一的界定。学者陆蓓、张海燕、但红燕等将研究视角置于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融合上。陆蓓提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融合主要采取渗透融合的方式,在这个融合过程中,会经历相融产业原有价值链的解构和融合后新产业价值链的重构两个过程。张海燕等基于美国学者Greenstein和Khanna提出的产业融合概念,指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是一个产业边界动态变化的过程,经历技术边界、产品边界、市场边界以及产业经济活动的业务和运作边界的模糊或消失,最终导致新型融合产业形态的形成。但红燕等指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的动因包括市场需求、企业对经济效益的追求、技术创新和放松管制等几个方面。范周、祁述裕等学者从更广阔的角度理解文化和旅游融合的内涵。范周指出,文化和旅游融合的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以文化提升旅游的深度;二是以旅游为载体,全面展现新时代文化;三是以创意连接文化与旅游,扩大文旅的“乘法效应”。祁述裕认为,公共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需要优势互补、取长补短。要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市场意识,重视公共文化在促进旅游业发展中的作用。旅游业应更加重视社会效益,更好发挥旅游业在传播国家形象、传承民族文化、承担公共教育、提高公民素质方面的作用。

  整体而言,旅游的优势体现在市场层面,而文化的优势则体现在精神内涵层面。一方面,文化是旅游的灵魂,以文化提升旅游的内涵,借助独特的文化资源优势塑造个性化、差异化的旅游产品,成为旅游魅力提升的内在支撑。另一方面,旅游可借助消费人群庞大、外界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等市场优势,成为文化保护传承与先进文化传播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渠道。同时,文化和旅游融合不仅包括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还应包括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文艺创作与旅游,以及文化科技与旅游等多重维度的融合。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最终是要形成文化建设与旅游发展相互交叉、相互渗透,并不断形成新业态、新价值、新模式的动态发展格局,进而有效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新需要与新期待。

  三、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共生理论分析

  文化和旅游之间存在着“双向赋能”的密切联系,即文化能够作为旅游的核心吸引力提升旅游深度,旅游能够作为文化的载体促进文化传承与创新。共生理论强调互利优化、共同进化的理念,这与文化和旅游融合的内在要求具有良好的契合度与适宜性。

  1.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共生条件

  根据共生理论,构成共生的一般条件如下:其一,潜在的共生单元之间要具有某种时间和空问上的联系,且在给定的时空条件下,它们之间应存在某种确定的共生界面;其二,共生单元之问必须存在必然的物质、信息或能量联系,具体表现为共生单元之间按照某种方式进行物质、信息或能量交流;其三,共生伙伴的选择并非随意,而是按照一定的优先性规律;其四,共生单元之问存在一种临界的规模,以保证其他共生条件的存在,理想的單元规模往往与共生单元的密度存在对应关系;其五,共生环境必须对共生关系和结构起到正向作用。

  基于此,从广义上讲,在特定时空的条件下,即在文化和旅游融合的不同维度下,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共生条件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第一,存在确定的共生界面,如交通基础设施、行政管理组织等多种形式的可供信息、能量传输的媒介通道;第二,具备一定规模的共生单元问应具有可共同利用的资源、资金、市场、科技等要素,并能产生交流和联动;第三,不同类型的文化和旅游共生关系的形成具有动态性,共生对象的选择具有兼容性或互补性;第四,具备有益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如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协同组织环境等。

  2.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共生单元

  共生单元只有具备某种内在的联系才可能构成共生关系,这种联系表现为反映共生单元内部性质的质参量的兼容性。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过程必然存在以资源为基础、以产业为核心、以技术为媒介、以项目为支撑的不同层级的共生系统,因此共生单元的组合也具有多种不同情况。

  首先,由于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都具有弱边界、强关联的特征,文化产业的渗透性和旅游业的开放性使得二者无论是在客源共享、资源共享,还是在产品互补等方面,都存在着天然的融合基础。因此,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是文化和旅游共生系统的核心共生单元,其中又包含了构成上下游产业链的所有要素单元,如文旅企业、中介组织、园区机构等。其次,由前文分析可知,除了产业共生单元以外,还应包括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艺创作、文化科技与旅游的多维度融合单元,最终在文化和旅游这两大单元下形成以产业共生为核心,以多元共生为扩展的多层级单元体系。在此条件下,文化和旅游才能具有较高的共生密度,产生的共生能量才能越多,形成共生体的物质基础才能越坚实。

  3.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共生界面

  在给定时空下,共生单元问应存在某种确定的共生界面,这种界面既是共生单元之问交流的载体和媒介,也是共生关系存在和发展的平台。共生界面具有内生性,由共生单元的性质决定,因此主质参量的性质就决定了共生界面的生成,而除共生单元以外的因素如共生环境,也会影响或催生出其他外生性共生界面。

  就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而言,二者问的共生界面是复杂多重的:既包括自然生成或历史遗存下来的、不是由当前文化和旅游开发设计者凭空创造的原生型共生界面。,如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旅游地;也包括后天针对市场需求等进行设计并有利于共生关系形成的创造型共生界面。例如,从区域交流的角度来看,各地之间的铁路、公路、民航等交通设施,以及邮电、通信、网络等通用性基础设施构成的共生界面;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来看,政府、项目开发运营主体、在地居民之间的沟通、协调、组织机制共同构成的共生界面;从产业发展主体的角度来看,公共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文化科技等要素构成的共生界面。

  需要指出的是,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共生系统里,政府、市场、资源、基础设施等要素不仅可作为能量生产的共生单元,还可能承担着信息传输功能、物质交流功能、能量传导功能和共序形成功能等中介功能。

  4.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共生模式

  共生模式是共生单元之间相互作用的方式和结合程度,也被称为共生关系。共生模式具有多样性和进化性,任何一种共生关系都是行为方式和组织模式共同作用的结果,具体反映着不同阶段共生程度的变化情况(如图2)。寄生与点共生状态下,共生单元之间只在某一时刻对某一方面发生作用,且共生关系具有不稳定性;在间歇共生和偏利共生状态下,共生单元间某一方面发生的作用具有间隔性,且仅对一方有利。

  從我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历程来看,间歇共生和偏利共生等共生状态均不利于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例如,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故宫、兵马俑、慕田峪长城、秦淮河等历史文化资源是旅游发展起步期的核心吸引物,之后,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业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各种涉及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间的矛盾。文化与旅游的融合虽然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但生态破坏、遗迹被人为损坏等问题也频频出现。此种状态我们就可将其归为文化和旅游的非对称性互惠共生,即能量的非对称性分配导致了共生单元的非同步进化现象。

  相对而言,一体化共生、对称性互惠共生则是共生模式的理想状态,此时共生单元之间有着持续的多边多向互动,共生关系稳定且存在同步性的广普进化作用。显然,在国内文化和旅游经历了非对称的发展阶段后,正需要推动协同进化,努力构建出一种一体化共生、对称性互惠共生的共生模式。

  5.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共生环境

  共生单元的打造、共生模式的建立、共生界面的运行,以及共生能量的生成与传导,都离不开具体的共生环境。对任一共生体而言,它都将面临正向环境、中性环境和反向环境等三类环境。对文化和旅游共生体而言,自然、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要素共同构成了文化和旅游融合的共生环境。例如,在政策环境上,国家及地方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如2009年原文化部和原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其为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提供了正向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在产业环境上,2018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已增至6.0万家,实现营业收入89,257亿元,同比增长8.2%,不断扩大的产业规模和优化的产业结构一方面为文化和旅游创造条件,另一方面也是促进文化事业与旅游融合的基础保障。从技术环境上看,科技创新步伐不断加快、传播速度与日俱增、媒体融合程度不断加深,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带来了更大空间。当然,共生环境的这种性质与功能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不断地变化与转换,因此需要及时作出动态调整,以保证共生环境起到正向作用。

  结合当前文化和旅游融合趋势,综合上述分析可知,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共生关系是成立的,共生理论的分析框架应用于文化和旅游融合领域具有可行性与合理性。其具体的共生关系包括跨区域融合型的横向共生、产业要素融合型的纵向共生,以及公共文化服务等单元与旅游的混合型共生等类型。

  四、大运河文化带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现状与问题

  大运河文化带是指以大运河文化为内核,以保护、传承、利用为主线,以带状地理空间为载体,以区域交通束(航运、高速、高铁等)为基础,以沿线城镇为发展主体,集遗产与生态保护、展示与爱国教育、创意与休闲游憩、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带状功能区。当前,大运河文化带文化和旅游融合整体处于正向状态,也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发展成果,但从共生视角来看仍旧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大运河文化带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现状

  (1)市场发展现状

  从整体来看,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作为大运河文化带文化和旅游共生系统的核心共生单元,其市场发展速度较快,态势良好。一方面,大运河沿线城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规模和质量都居于全国前列,文化和旅游融合的产业基础雄厚。2017年,大运河沿线8省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比全国超过50%,占比8省市GDP超过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1个百分点;沿线旅游人数超过40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5万亿元。另一方面,随着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居民文化旅游日趋消费水平日益提升,大运河文化和旅游市场需求旺盛。以江苏省为例,2018年江苏段大运河遗产河道、遗产点和主航道所在区县游客量达81823.7万人次,其中入境游客突破400万人次,江苏大运河相关的旅游收入13247.3亿元。可见,未来大运河文化和旅游市场蕴藏着巨大发展潜力。

  (2)资源利用现状

  目前对大运河文化和旅游资源的利用形式多表现为点状开发、观光型的文旅项目,为大运河文化带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提供能量和交换的要素共生单元数量较多。具体而言,沿线各省市在保护的基础上,围绕大运河主题积极谋划了一批特色项目和景区(点),如天津市海河下游线性文化遗址旅游航线、杭州市中国京杭大运河博物馆、淮安市里运河文化长廊、安徽泗县运河特色生态文化小镇等。此外,也涌现了一些主题节庆和会展活动,例如,2002年首次举办至今已成功举办了八届的中国大运河文化节、WCCO主办的世界运河城市论坛、2019年5月在扬州市开幕的首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等等。

  (3)支撑体系现状

  有利于大运河文化带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多介质的共生界面正在布局。在硬件设施方面,大运河沿线城市主要位于我国中东部地区,区位条件优越,水陆路网密集,运河城市间交通通达性好。目前大运河江苏段、浙江段通航情况良好,京杭大运河北京城市副中心段也已正式旅游通航,沿线景区外部可进入性较理想。在政策支持方面,2019年6月14日印发实施的《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从国家层面为大运河文化带开展文化和旅游融合相关工作提供政策保障,部分省市也已启动大运河文化旅游专项规划的编制。在协同合作方面,沿线各省市积极创新路径机制,充分发挥“京杭大运河城市旅游推广联盟”和“大运河文旅产业投资联盟”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并取得重要进展。在资金投入方面,江苏省率先设立了“江苏省大运河文化旅游发展基金”,为相关产业提供多样性、专业化、强有力的金融保障。

  2.大运河文化带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问题

  (1)共生理念淡薄:对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认知有待深化

  当前,大运河文化带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主体间的共生理念尚未完全建立。其一,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观念与实践都存在矛盾。从观念上看,本位主义等传统观念仍然对融合发展构成障碍,导致文化遗产资源活化利用程度严重不足。从实践来看,一些城市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对历史遗存本体或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其二,较少意识到产业问的“化学反应”可以孕育出新产业与新业态。当前融合发展只是现有业态的简单叠加,未能实现更深层次的、从制度到金融到组织机构的有机融合。另外,文化和旅游与新型城镇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升级等领域融合较少,远未实现多方位、全链条的深度融合和业态创新。

  (2)共生单元同质:文化内涵挖掘不足,文旅项目品质有待提升

  当前,自然景观对旅游者的吸引力已经进入长尾阶段,传统旅游产品的单一性使其逐渐难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开发文化内涵丰富,体验性、互动性、科技感強的文旅产品成为时代要求。但当前大运河沿线城市主要依托自然资源开发观光型旅游产品,缺少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文化内涵挖掘,缺少区域文化特色塑造,各城市问项目重复化、同质化建设问题严重,共生单元问差异性、互动性还不足。例如,大运河沿线已经建成和正在规划建设的大运河文化主题博物馆已有超过20家,但大多数展示内容相似,展陈方式雷同,尚未形成既相互衔接又各具特色,一条主线、多点分布的大运河博物馆体系。

  (3)共生界面滞涩:部分地区基础设施薄弱,协同机制有待创新

  由于大运河沿线省市运河实体条件不相同、经济发展不平衡和缺乏多元投入机制等,沿线旅游公路、航道、步道等基础设施,旅游厕所、游客集散中心、智慧旅游平台等配套设施在建设方面仍不完善,尤其是针对运河旅游的服务设施总体上还存在规模偏小、层次偏低等问题,这已经成为掣肘大运河文旅融合发展的重要因素。与此同时,大运河纵跨8省市、35个地级市和150多个区县,涉及发改委、水利、文化、旅游、交通等诸多部门,统筹协调难度极大。但目前运河沿线省市还未建立统一高效的协同合作机制,区域内部存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政企不分等问题,这是未来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必须破解的重大难题。

  (4)共生环境欠佳: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保障能力有待强化

  客观而言,大运河文化带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具备较为优越的共生条件,但从现实的共生环境来看,还需进一步优化。当前各地在推进融合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专业人才匮乏、保护利用资金不足、支持政策落实较难、法律法规不健全等等诸多问题,这成为制约融合发展的重要瓶颈。特别是在法律建设方面,当前的法规条例的立法层级不高、法律约束力不够。有关部门应参考《长城保护条例》等条文,尽快制定《大运河保护条例》,为保护、传承、利用好大运河资源提供基本的规制与遵循,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奠定法制基石。

  五、促进大运河文化带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策略建议

  1.提升共生单元能量:构建统一的资源共享平台。提高区域合作质量

  共生能量是共生单元通过共生界面作用所产生的物质成果,是共生体及共生单元质量提高和数量扩张的前提条件。促进大运河文化带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必须要从共生单元这一基本单位人手,只有不断提升共生单元问的质参量兼容性,才能实现其共生能量在密度和维度上的增容,进而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提升。由于大运河时空跨度大、地域面积广、区域问要素差异较大,因此在构建融合共生体的过程中,既要加强同类共生单元问的互补性,也要加强异类共生单元问的关联度。具体而言,一是要进一步系统梳理和详细甄别大运河文化和旅游资源,以省为单位进行文化和旅游资源的全面摸底,开展水工遗存、运河附属遗存等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挖掘和整理手工技艺、戏曲文艺、传奇故事等各类大运河非物质遗产;编制文化和旅游资源保护利用名录,形成涵盖国家、省、地市、县(区)四级的资源保护利用名录体系。二是强化共生单元问的资源共建共享,推动区域的强强联合。例如,江南运河段中分布有许多水乡古镇,其文化和价值有着许多内在联系和共同点,因此,应加强同类古镇问的联动,共塑运河古镇文旅品牌。

  2.优化共生模式生成路径:提升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水平,推动协同机制创新与完善

  根据共生理论,“一体化对称性互惠共生模式”是共生的理想目标类型,代表着系统动态进化的方向和趋势。在这种模式中,共生单元问的信息交流和要素互动十分密切。因此,要推动大运河文化带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模式的进化,关键就在于打通共生界面,减少共生阻碍作用,使得共生单元问的信息和能量得以畅通传导。一方面,要优化有形共生界面,提升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配套服务水平。加强沿线旅游公路与航道建设,建设“水铁联动”“水陆联动”的交通联运系统;同时协同推进大运河沿线城乡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提高共建共享水平。另一方面,要进一步优化无形共生界面,形成涵盖行政推动机制、市场运作机制、监督反馈机制在内的协同发展和能量传导系统,有效地协调和规范系统内部的功能与运作方式。其中,行政推动机制是关键环节,要发挥政府的引导与纽带作用,统筹协调好各地区行政管理部门、事业单位部门、企业以及非营利组织问的关系。

  3.推动共生环境优化:强化政策创新和人才支撑。优化市场和法制发展环境

  共生环境具有正反两面性,只有正向环境才能激励共生模式由低级向高级进化。因此,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优化大运河文化带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共生环境。具体而言,其一,要推动政策创新。融合发展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自觉地、主动地开展相关政策创新的过程。沿线区域既要用足、用好当前已有的国家和地方层面的相关政策,也要推动政策创新,尤其是要完善文旅融合资金支持政策,通过设立大运河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基金等方式,优化文旅项目建设的资金筹措环境。其二,要强化人才支撑。一方面要推动沿线城市文化和旅游人才引进和培育合作机制,重点引进一批具有较高文化素养、懂经营会管理的文化和旅游领军型人才。另一方面要依托专业院校、社会组织、市场企业等机构,搭建志愿者服务平台,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其三,要优化市场和法制发展环境。加快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推动《大运河保护条例》出台,完善文化和旅游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探索跨沿线省份联合执法模式,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跨区域联合执法,不断塑造正向的共生环境。

  4.拓展共生领域与网络:推动文旅与其他领域互促提质、与国家战略对接和国际交流互鉴

  任何一个共生系统都是异质性和多样性的统一体,存在普遍的异质共生现象。异质共生即异类共生单元之问的共生,由于大运河文化和旅游融合所涉及的共生单元范围广、层次多,此处主要立足宏观视角,将异质共生界定为大运河文化和旅游与其他产业领域的融合共生。而所谓拓展共生网络,即是强调与国家战略的对接、与国际单元的深度合作。因此,在具體路径上,主要应从三个方面着力:一是积极推动文化和旅游与地方特色产业、城镇建设、休闲农业、传统工业、体育健身等业态融合,不断拓展融合发展的范围边界,发挥文化旅游对区域产业和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二是积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雄安新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做好规划衔接,探索区域问的文化和旅游业合作,实现互惠共赢;三是积极扩大开放格局,加强与国际城市、跨国企业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银行等主体在文化和旅游发展领域的合作,争取资源、资金、技术的援助,推动国内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问的交流,不断拓展和深化共生网络。

  六、结语

  融合发展是文化和旅游相互渗透的客观趋势。共生理论建构了以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共生环境为基本要素的共生系统理论架构,不仅有助于深化我们对文化和旅游融合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认知,也能为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提供一定的方法论指导。以上研究表明,在厘清共生单元层次的基础上,分类优化大运河文化带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界面和环境,逐步构建出一体化互惠共生的发展模式,有利于加快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步伐,加快实现将大运河打造为“璀璨文化带”和“缤纷旅游带”的目标,使其成为宣传中国形象、展示中华文明、彰显文化自信的亮丽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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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基于共生理论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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